韓若春先生於戒嚴時期蔣中正白色恐怖統治年代,在國家以不義的法律「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」驅使之下,被朋友密報檢舉,後又在調查局被刑求迫供之下,屈打成招,寫下非自由意志下的自白,成為蔣介石親筆批示下的犧牲者,被處以最重刑:「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和沒收財產」。
「此種犯罪應判最重刑,刑期如5年、10年,期滿釋放之後,此種人仍將謀亂,則如何處置。中正」
韓若春先生於1963年12月31日清晨6時被槍決,他的妻子除了屍體一具,什麼都沒有收到。當年這個邪惡的政權,泯滅人性到連最後的遺書都不給他唯一的親人。
成慶齡女士,原名韓蔡卿,是韓若春先生與蔡秀蘭女士的獨生女,父親被槍決時年僅5歲,其母改嫁後隨繼父姓成,改名慶齡。現在她是一位旅居奧地利的鋼琴家,今年受邀回國舉行音樂演奏會,慶祝「中華民國100年」。她回國前特地拖人轉一封信,邀請施明德先生代替他父親韓若春來聽她的鋼琴演奏。施先生1962年被逮捕後,押送到台灣警備總部軍法處青島東路看守所(後遷移到景美,也就是現今引發高度爭議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)時,與原審已經被判處死刑,釘上腳鐐的韓若春先生囚禁在一起。當時韓若春39歲,施明德22歲。施先生一直睡在韓先生旁邊,直到他被拖出去槍決。雖然被判處死刑,在申請覆判的煎熬過程,韓先生仍溫文儒雅,安靜地看書,他告訴施先生「你很年輕,要多讀書。」,並推薦施先生閱讀歷史學家湯恩比的鉅作「歷史之研究」,這本書深深影響施明德。
施明德先生被囚25年半出獄後,說的第一句話:「忍耐是不夠的,必須寬恕。」他走出統治者的大牢,卻不願走進「仇恨與報復的心牢」,他選擇了一條與基督山伯爵炯然不同的自由的道路。在他擔任民進黨黨主席時,他主張「政治大聯合,社會大和解」,他深信唯有和解才讓台灣從傷痕的歷史中脫胎換骨。1998年施明德先生說服了不同陣營的人一起來推動,終於在國會通過「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」,第一時間施先生只想到韓若春先生,他知道韓先生有一個女兒,他託付朋友無論如何一定要找到「她」。透過張茂雄先生的努力,找到了成慶齡女士,她從奧地利回來領到了一份「判決書」和賠償金。這些年來她心中一直有疑惑,她不知道他父親是什麼樣的人?又發生了什麼事?
回國之後,她特地來拜訪施明德先生,她流淚輕輕問他:
「我父親是什麼樣的人,真如判決書說的那樣嗎?告訴我,我必須知道真相。我不認識我父親,我沒有任何印象,甚至沒有隻字片語,連一張照片都沒有。」
快50年了,塵封半個世紀的痛苦記憶,第一次被打開,施先生痛哭失聲地回憶當年牢房的點點滴滴。他告訴她,你父親是一個有理想、有抱負的軍人,他被刑求的厲害,甚至是羞侮式的刑求,他確定韓先生留有遺書給妻子與小孩,他每日會將遺書捲在替換的內衣褲裡,再用毛巾裹好,做為睡覺時的枕頭。白色恐怖時,所有被判死刑執行的叛亂犯,
都要將行刑前與槍決後的照片貼好呈蔣中正總統,以防行刑過程疏漏或被買通,因此,檔案局裡應該有照片,也許也有遺書。成慶齡女士一點都不畏懼,她要知道真相,她要見她父親一面。
於是,在施明德先生一家人的陪同下2011年10月7日,韓若春的女兒到了國家檔案局,來看依然被囚禁在「國家」裡的父親與父親的靈魂。沒想到,白色恐怖的幽靈依舊,成女士見到了父親,發現了被非法扣留48年的遺書,和被非法用「立可白」掩蓋住的歷史真相。怎麼國家的暴力仍然無情地對「政治受難者」展開攻擊呢?!當年屠殺他們的生命、囚禁他們的青春、拆散他們的愛情與家庭;今天企圖消滅他們苦難歷史的真相和踐踏他們的人性尊嚴。
國家用「立可白」抹去的,正是極為關鍵和重要的歷史真相:「本案檢舉人」、「蔣中正親筆批示公文」、被非法扣留的韓若春先生親筆書寫的「在調查局被迫供回憶錄」等等。
當「政治受難者」欲解開檔案的手銬與腳鐐,讓真正象徵國家民主、自由與人權的靈魂自由呼吸時,國家馬上「欲」使用國家暴力,呼來警衛逮捕「窺見」真相的「政治受難者及家屬」。幸好這荒謬的悲劇在國會議員田秋堇女士趕到現場後沒有發生。但,檔案原件檢視的工作,從早上10點開始,因為遭到檔案局杯隔,即便不吃不喝直到下午5時,仍舊尚未能檢視完畢,體恤公務人員國慶連假,只好離去。
2011年10月11日第一個上班日,成慶齡女士必須返回奧地利工作照顧小孩,特地再度拜訪施明德先生請求協助,並慎重寫下委任書,特別強調一定要一個「完整、毫無遮掩的歷史真相」。於是,一整天施明德先生辦公室都在與檔案局聯絡,請求繼續10月7日未能完成的「檔案原件檢視」工作。
現任內政部長暨部內人權工作小組召集人江宜樺,在2007年3月1日中國時報的一篇文章中,明白指出:
「如果我們輕易放棄追究真相,輕易遺忘歷史,那麼前人的犧牲就會變得毫無意義,而類似的悲劇也將一再上演。」
沒有錯,不小心遺忘或故意掩蓋歷史真相,都會讓歷史一再重演,1997年8月13日國家不就又再一次地刑求迫供冤殺了江國慶嗎?國家政府官員虛情假意地不斷道歉,是沒有任何意義的,看來也無法阻止悲劇一再重演。唯有讓歷史真相明明白白地呈現在國人面前;有人被刑求迫供致死,就有人執行這項邪惡的任務;有血腥暴力的犧牲者,就有下令槍決政治異己的統治者;有無所不在令人窒息的恐懼,就有如天羅地網般的情治系統和綿密的線民;有人被誣陷,就有人被檢舉。
這不是一齣天崩地裂的天然悲劇,這是「人為」的歷史悲劇,有「人」為,就必須追究真相。
已經遲了48年,受難者及家屬絕對不會放棄追根究底「立可白」後面的歷史真相,而且,再一次提醒國家,連「立可白」本身的真相又是什麼?也必須釐清清楚,是「誰」膽大妄為地以國家之名,非法「遮掩」、「包庇」犯罪的真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