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裁者與烈士
都是用紅色書寫國家歷史的人
一個用紅墨水 一個用鮮血
白色恐怖統治下的政治良心犯
泰源革命五烈士
1970年2 月8⽇日 起義
1970年5月30⽇日 槍決
1938年9月10日生,雲林虎尾人,海軍陸戰隊上等駕駛兵。 1961年因主張台灣獨立被捕,被刑12年。
謝東榮
當兵時因為書寫「軍隊是人民公社,大家要忍耐」文字,就被逮捕判7年。 在牢裡很愛看書,熱衷學習,對國際時事充滿好奇心,經常發問,認真討論。 對周遭環境變化反應靈敏,獄卒要來查房時,他總是第一個察覺。他負責吸收台灣兵。被槍決時,面容堅決,僅27歲。
1943年10月16日生,嘉義人,陸軍裝甲兵下士砲手。 1966年因發表反國民黨言論被捕,判刑7年。
蔣介石的紅批寫些什麼?
如此重大叛亂案起可以集中綠島管訓了事,應講此六犯皆判刑槍決,而賴張李等三犯以警衛部署士兵而竟預聞逆謀不報,罪難宥,應照法中處。勿誤。
── 中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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